科达利: 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3 22:57 点击次数:135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司”)股票价格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
当期转股价格(即人民币 150.70 元/股)的 85%的情形,已触发《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
次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且未来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8 月 9 日至
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科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
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次可转债发行”)15,343,705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715 号”文同意,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债券代码“12706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约定,“科利转债”初始
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59.35 元/股,后因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权益分派以及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 月,自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期间,因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
致公司总股本相对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增加 328,683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转
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
“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159.35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59.2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 月 18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
于“科利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2023 年 5 月,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
公式”条款规定,
“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159.22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58.9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科利转债”调整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三)2023 年 8 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 号)核准,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471,626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
登记、托管等手续,并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33,471,626 股,公司总股本由本次发行前 235,909,596
股增加至本次发行后 269,381,222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
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158.92 元/股调整为
人民币 152.2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8 月 1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科利转
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四)2024 年 5 月,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
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 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
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152.20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50.7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4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
于“科利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二)修正程序
若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转股价格修正公告,公告修正幅度
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
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说明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4 年 7 月 19 日起计算,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即人民币 150.70 元/股)的 85%
的情形,已满足“科利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
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
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的转股价
格。同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未来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8 月 9 日至
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 2024 年 11 月 9 日起计算),若再次触发
“科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
行使“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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